隐私政策
版本日期:2026 年 8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8 月 19 日
觅客网站运营者是本平台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者,网站备案信息以页脚公示为准。隐私咨询、投诉及个人信息权利请求请发送至 qinlinql0820@gmail.com。本政策说明我们处理哪些信息、为什么处理、保存多久,以及您如何行使权利。
一、处理原则
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和最短保存期限原则,不以一次概括授权强制您同意与核心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处理。无需某项信息即可实现的功能,不以拒绝提供该信息为由拒绝全部服务。
二、个人信息处理清单
- 注册与登录: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密码哈希、昵称。用于创建账号、身份验证和安全风控。手机号在账号存续期间保存;注销后原则上于 30 日内删除或匿名化,法律要求留存的除外。
- 个人资料:您自愿提供的头像、昵称。用于展示个人资料;可在个人中心修改或删除。
- 任务与文件:产品关键词、国家/城市、客户角色、任务结果、相关性反馈和导出记录。用于执行任务、展示历史记录、质量改进和配额核算。账号存续期间保存;您删除任务或注销后原则上于 30 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备份副本在合理轮换周期内覆盖。
- 设备与安全日志:IP 地址、访问时间、浏览器/设备类型、请求和异常日志。用于保障网络安全、排查故障和防止滥用,通常保存不超过 180 日;安全事件、争议或法律另有要求的,可在必要范围内延长。
- 订单信息:订单号、套餐、金额、支付状态和交易时间。用于履约、对账、售后及财税合规,按适用法律要求的期限保存。我们不直接保存银行卡号或支付密码。
- 客服与投诉:您提交的问题、联系方式、沟通记录和必要证明。用于处理请求与争议,通常在处理完成后保存不超过 3 年,法律另有规定或争议未解决的除外。
三、公开网络中的联系人信息
- 为执行您发起的 B2B 搜索任务,系统可能临时访问企业公开网页并整理其中公开的工作联系信息。该信息可能涉及企业联系人个人信息。
- 我们处理该类信息的目的限于形成与用户搜索条件相关的候选企业清单,并采取来源记录、结果访问控制、纠错删除渠道等措施。我们不承诺公开信息当然可以用于不受限制的营销。
- 用户导出后将独立决定后续保存和联系行为,并应遵守目标地区适用法律。相关个人可发送邮件至 qinlinql0820@gmail.com 请求核实、更正、删除或限制展示,我们将依法处理。
四、委托处理与第三方服务
为提供必要功能,我们可能使用以下服务商。我们要求其仅按约定目的处理必要信息并采取安全措施:
- 阿里云:云服务器及短信验证;可能处理手机号、验证码发送状态、IP 和系统数据。
- 微信支付:订单支付与回调;处理订单号、金额、支付状态及支付账户侧依法处理的信息。
- 搜索引擎及被访问网站:执行用户搜索时可能接收搜索词、请求 IP、浏览器标识等网络请求信息;具体由相应第三方按其规则处理。
服务商或处理项目发生实质变化时,我们将更新本清单。除履行服务、获得授权、企业重组依法承接或法律要求外,我们不向第三方出售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五、跨境相关说明
账号、任务和订单等平台用户数据原则上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海外客户搜索时,搜索词和必要网络请求可能发送至境外网站或服务;我们不会以搜索任务为由主动向目标网站提供您的手机号、密码、支付信息或完整账号资料。如未来发生依法属于个人信息出境的其他处理,我们将根据适用法律履行告知、单独同意、影响评估及相应出境程序。
六、Cookies 与本地存储
我们使用必要 Cookie 或浏览器本地存储维持登录状态、保障安全和保存必要偏好。关闭必要 Cookie 可能导致登录功能不可用。若未来增加非必要统计或广告 Cookie,将另行提供相应说明和选择机制。
七、安全措施与事件处置
我们采取访问控制、密码哈希、传输加密、日志、备份及权限隔离等合理措施。网络服务无法保证绝对安全;发生可能影响个人权益的安全事件时,我们将依法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要求告知相关个人和主管部门。我们不会通过本政策排除因自身违反法定义务、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的责任。
八、您的权利
- 您可在个人中心查阅、更正头像和昵称,管理任务及导出记录。
- 您可发送邮件至 qinlinql0820@gmail.com 请求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或限制处理个人信息,撤回基于同意的授权,或申请注销账号。
- 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及时处理;无法满足时会说明理由。注销不影响注销前基于其他合法事由进行的处理,法定留存期间仅进行存储和必要安全保护。
- 如您认为处理行为侵害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投诉,也可向有权机关投诉举报。
九、未成年人
本服务面向具备外贸业务需求的成年人,不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用户。我们不主动收集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发现未经监护人同意处理的,将依法删除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十、政策更新
我们会标注更新日期。处理目的、信息种类、保存期限、共享对象或权利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将通过显著提示等方式告知;依法需要重新取得同意或单独同意的,将在处理前取得。
十一、联系我们
请发送邮件至 qinlinql0820@gmail.com 并在主题中注明“个人信息权利请求”。为防止冒用,我们可能核验账号控制权,但不会要求提供与核验无关的信息。